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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发布时间:2017-04-20

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是由大北农集团设立,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学科领域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的评选是研究生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设奖单位相关协议,现开展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企业奖学金刚到位,故现在评选)。

一、学院企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与大北农集团成立2016年大北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评审。

二、参评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学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新生,可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1、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研究生20人,2500/人;

2、名额指标按奖学金类别和相应学生人数比例划到作物学和植物保护两个一级学科。

作物学一级学科包括:作物生物技术、作物遗传育种、生物质能、特种栽培、作物栽培、生理学、生态学、药植;

植物保护一级学科包括: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植物病理、微生物。

3

2

2015

6

3

2014

4

2

四、申请及评选工作

(一)      申请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

3.热爱所学专业,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和钻研能力,在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

5.成绩优良,研究生英语通过六级(或发表高水平英文文章);

6.每名研究生此学年度只能获得一项企业奖助学金,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企业奖助学金。

7已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的不得重复申请(即同一学历阶段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审条件与要求

1大北农奖助学金所覆盖的学院及专业方向的硕士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爱好农业科学研究,科研业务能力强,研究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专利等),发表SCI论文及其它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者优先,2015-2016学年度成果计算时间为:201591-20161030日(取得的成果必须在该年度的限定时间内)。

2所需材料:

1)《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注:要求有本人签名和照片,导师签字);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CET-6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且需本人签字);

3)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且需本人签字)

五、评审程序及方式

1.个人申请。申请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提交《植科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主楼228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强老师,87280008

2.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申请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

3.学院公示。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

六、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

时间:截止46,星期四下午4点前,逾期不候;

地点:主楼228

注意:每名研究生本学年度只能获得一项企业奖学金。获得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本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2410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与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拟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公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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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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