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通知,学院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以校属科研实验室为主,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院所有科研、教学实验室均需开展自查。
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二、自查内容
1.以《科研实验室名录》(附件2)内容为参考,学院各科研、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工作。以实验室为单位,据实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
2.学院在组织实验室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汇总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统计表》(附件5)。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实验室的自查工作,并于9月18日前提交签字后的对照表(附件3)、自查台账(附件4)到主楼219学院办公室,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两个附件电子版发至 zkbg@mail.hzau.edu.cn 邮箱,邮件名以“实验室名称+实验室负责人”命名。
2.学院将于9月20日汇总完成后提交学校。学校将于9月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教育部在“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基础上,分片区组成现场专家组,于10-11月入校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吕瑞凯 ;电话:027-87280206 18971500575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实验室要做好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对照表,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对隐患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认真履行职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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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 科研实验室目录
3.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
4.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5.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统计表
6. 自查材料填报说明